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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分快32023-01-31 16:05

美议员扬言要在台湾举行听证会,岛内担心将把台湾“推向险境”******

  【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于名】美国众议院新成立的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扬言要在台湾召开听证会,讨论军售问题。此举引发岛内外对2023年台海局势的担忧。

 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1月27日报道,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成员、美国共和党众议员惠特曼称,委员会成员日前开会,交换意见和讨论若干运作目标,而台湾问题无疑是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关注的焦点,“盖拉格希望我们在台湾举行听证会。我想我们会这样做,这对全世界以及对台湾都非常有意义”。

  盖拉格是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主席。他在接受美国媒体CQ Roll Call采访时称,委员会将锁定大陆引起的各领域议题,如禁止社交媒体TikTok、提供印太政策建议、调查美国产业受大陆资金与影响力所破坏的领域等,预计2月成立办公室,3月举行首场听证会。他还称,强化台湾安全将成为委员会的工作重点,目前有180亿美元的军售项目延宕交付,“委员会会把协助台湾自我防卫列为紧急议题”。去年12月,盖拉格与共和党籍众议院议长麦卡锡联合发表专栏文章,声称“将让协助台湾自我防卫成为急迫议题”。

  另据美国之音报道,惠特曼在回答提问时还声称,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采取的“战略模糊”政策已失去意义,“我们不希望升级为战争,但如果有必要,我们会捍卫(台湾),但关键是能够震慑,威慑是首要任务”。

  台湾《中国时报》27日注意到,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共和党人发出推文称,新上任的外交委员会主席麦考尔与台北驻美代表萧美琴日前举行“非常好的会谈”,“讨论我们如何能在第118届国会会期中强化我们之间至关重要的伙伴关系”。之后,萧美琴发推文声称,“在国会山忙碌一天,讨论来年在许多领域如何进行对我们伙伴关系重要的合作”。

  针对美国众议院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扬言到台湾举行听证会,有台湾涉外官员称不曾听说,尚待了解,“如果美方提出,双方会讨论”。《联合报》称,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野心勃勃,已引发部分美国国会议员的担忧,众议员孟昭文日前表示,“这恐将加剧仇华心理,对亚裔不利”。《中国时报》27日也说,两岸关系目前的紧绷状态使华盛顿智库出现一股新的氛围,虽意见不一,但有一个共识,就是认为台海若有战事,美国将付出很大代价。有智库学者对于美国国会议员“过度抗中”的言论提出警告,认为这实际上是不利于美国,也不利于台湾。文章以去年8月前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窜台引发两岸紧张局势举例称,华盛顿智库“德国马歇尔基金会”亚洲计划主任葛来仪当时就公开质疑,此行时机不恰当。《纽约时报》专栏作家弗里曼也曾撰文批评佩洛西“无比鲁莽、危险且不负责任”。

  国民党国际部副主任黄裕钧表示,不管美中之间如何竞争,对美国来说,都希望台湾不要带给美方意外,这点最近许多美方人士都提到,过去马英九当局做得非常好。

  台湾《中国时报》28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,台湾人都深知两岸军力悬殊之大,不是台湾花多少军费,买多少精良先进的美国武器就能赶得上的,因此唯有避战才是“王道”。但蔡英文当局却反其道而行之,不仅邀请多批美国国会议员窜台,制造美国会出兵保卫台湾的假象,还不顾各方劝阻力邀佩洛西窜台,结果引起大陆围台军演,从此失去了缓冲带。没想到如今新“内阁”即将上台,美国众议院新成立的“中国特别委员会”又研议3月可能到台湾召开两岸情势听证会,了解美国如何在军售等方面“协防台湾”。文章认为,美国国会议员来台开听证会,“极具侵犯台湾主权的意味”,对台湾极不尊重。而台当局对于这些挑动台海紧张情势的动作,台面上都不表态,但台面下不管是被动的无奈,甚或主动配合,“一味亲美抗中的蔡政府,都是把台湾推向了险境”。(环球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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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******

  @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

  岁末年初,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,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。“保障就业”“高薪就业”的承诺可信吗?“工资没发,先交了一堆‘工杂费’”这事儿靠谱吗?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,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,小心入坑。

  岗前培训变成“培训贷”

 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、某信息公司,虚构招聘员工事实,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,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,并虚假承诺高薪,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,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,收取培训费用。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,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,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,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。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
  实践中,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、采用“招转培”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,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,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、培训费、违约金等费用。法官提醒,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,慎重对待各类“培训贷”。在发现被骗后,应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未上岗先交钱

  2019年5月至7月间,邱某伙同刘某、张某等人,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,通过招聘网站以“某某集团”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,通过设置考试、考核等环节“刷人”,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、服装费、门禁卡费、违约金、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。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招工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第八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,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法官提示,劳动者需擦亮双眼,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“不”,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。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 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

 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,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。2020年3月11日,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。杨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.95元、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.47元等。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,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。

 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。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,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,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,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,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。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,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,系单方证据,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,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。经法院释明,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,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,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,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

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,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募集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。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可以构成要约。

  法官介绍,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,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,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、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,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,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,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。

  周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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